占有 & 酒类消费政策

一般规定

目的

这项政策旨在规范大学社区成员以及公认的大学组织和部门在校园内持有和消费酒精. 消费啤酒或葡萄酒的特权被延长,期望这些活动是在补充大学有序运作的条件下举行的. 校外团体和组织与学校签订使用设施的合同,也受本规定的约束.

这项政策还寻求提供酒精教育和认识,促进人类健康,同时为我们的学生营造最有利的学习环境, 我们的校园社区, 访客和客人. 进一步, 这一政策的目的还包括对可能与基督教社会联盟DH学生持有和消费酒精相关的行为或学术问题有关的制裁和谴责.

禁止持有或使用酒精饮料

拥有, 出售, 任何时候都禁止在校园内供应或使用蒸馏酒,除非是在大学宿舍的个人生活单元内,供21岁及以上的居民使用. 拥有, 出售, 在任何时候都禁止在校园内供应或使用啤酒或葡萄酒, 除非根据基督教社会联盟DH基金会校园餐饮服务管理的酒精饮料许可证或在大学宿舍的个人生活单元内允许.

年龄限制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对21岁以下的人和提供酒的人持有或使用酒精饮料规定刑事处罚, 给, 出售或使被出售, 陈设或赠送, 给21岁以下的人喝任何含酒精的饮料. (国家酒精饮料控制法,第25658 - 25665条.)

定义

  1. “服务”的意思是免费赠送或提供.
  2. “Sell”的意思是给予或交换金钱, 票, 代币或其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直接或间接.
  3. “适当的大学官员”应包括一名大学警官或被指派出席活动的管理人员或其指定人员, 或者如果场合需要的话, 任何比指定人员级别高的管理员.
  4. “封闭式餐饮活动”是指由校园餐饮服务中心提供的仅受邀请的活动.

权威

本政策在加州教育和行政法规的授权下颁布, 董事会和加州州立大学校长的后续决议和常设命令, 以及大学校长对校园整体福利的责任.

南加州大学学生生活办公室, 招生管理及学生事务处的服务, 指定的大学单位是否负责日常校园生活政策的监督和执行.

啤酒或葡萄酒的条件用法

校园组织

官方认可的校园组织, (工作人员, 教师, 辅机, 和行政)可以赞助一个活动,在校园提供啤酒和/或葡萄酒. 赞助这样的活动, 本组织及其成员接受下列责任和条件:

遵守所有适用的州法律和大学政策, 包括遵守申请程序.

  1. 保持与大学环境相适应的礼仪. 主办机构应适当的大学官员的要求停止供应啤酒或葡萄酒;
  2. 将参与限制为赞助组织的成员,仅邀请嘉宾,并在特定的时间框架内;
  3. 不向公众做广告, 校内或校外, 酒精饮料的供应;
  4. 在任何供应酒精饮料的场合,为派发水以外的非酒精饮料作出规定;
  5. 确保不向未成年人或醉酒的人提供酒精饮料;
  6. 确保啤酒或葡萄酒的消费和服务仅在活动指定的设施内进行.

校园餐饮服务

啤酒或葡萄酒只能由校园餐饮服务中心出售或供应.

  1. 出售啤酒或葡萄酒包括兑换金钱、门票、代币或其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2. 如果该功能是收费的, 酒精饮料不能作为门票的一部分.
  3. 一般来说,啤酒或葡萄酒的销售将与食品服务结合在一起.

大学酒精饮料许可证的限制

啤酒和葡萄酒只能在以下地点供应或出售:

  1. 大学学生会的卫生署体育酒廊
  2. 家得宝国家训练中心
  3. 在由校园餐饮服务中心提供的封闭活动中
  4. 所有非流动校园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地点
政策实施和执行的行政责任

政策的实施

  1. 教师或员工团体可以要求允许举办团体赞助的活动,并在活动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向校园餐饮服务主任或指定人员提交申请,以提供啤酒和/或葡萄酒. 如果申请被拒绝,团体可向基金会执行董事提出上诉.
  2. 大学相关团体(例如校友会)可以通过提交申请来申请举办团体赞助的活动,活动中提供啤酒和/或葡萄酒, 由大学联络处批准的, 在拟举行的活动前至少10个工作天向校园餐饮服务总监或指定人员提交. 如果申请被拒绝,团体可向基金会执行董事提出上诉.
  3. 校外团体(与学校无关)应受其与校园餐饮服务中心签订的书面合同条款的限制. 根据这些政策,个人不享有任何特权.

政策申请-校外活动

大学不容忍或承认涉及提供或消费酒精的校外活动. 当学生组织选择赞助有酒类广告的校外活动时, 此类广告不得包含学生组织与大学之间的任何联系. 如果不遵守这一政策,在完成简短的调查后,任何学生组织将立即失去校园认可和注册权利和特权.

校外活动也受州法律的约束,不得购买(不得使用上述资金)和/或向任何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饮料. 如果不遵守这一政策,在完成简短的调查后,任何学生组织将立即失去校园认可和注册权利和特权.

对于在校外供应或饮用酒精饮料,大学不承担任何监督和责任. 然而, 如果一个大学团体在校外活动中鼓励或容忍滥用或滥用酒精, 在进行更全面的调查后,可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策略执行

  1. 负责招生管理和学生事务的副校长负责这项政策的总体执行.
  2. 基金会执行董事负责对所有非学生团体执行本政策并审批申请(与校园餐饮服务总监协调).
  3. 大学警察将协助执行此政策,以保护安全并执行适用法律.
  4. 校园餐饮服务人员将协助执行本政策,以保护酒精饮料许可证,并确保适用法律得到执行.
  5. 违反这一政策的个人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6. 任何大学或学生俱乐部或组织或相关团体的违规行为, 通知和听证后, 导致撤销某些校园特权或失去组织认可或拒绝使用校园设施的.
  7. 民事和刑事指控、处罚和惩罚也可由有关当局适用.